2001年,根据联合国985号决议,在伊拉克实行石油换食品计划背景下,我们同伊拉克铁路总公司达成向伊拉 克出口价值一亿美元的50台内燃机车协议。但当时规定,双方签订的贸易合同需要联合国15个理事国的一致同意后 才能生效。在时任中国常驻联合国代表王光亚的全力斡旋下,联合国秘书长安南在一次会议上明确表示,中国向伊拉 克出口50台内燃机车,是解决人道主义物资运输问题的关键,应予以支持。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,50台内燃机车才 得以顺利从中国大连港运到伊拉克乌姆盖萨尔港,创造了中国建国以来铁路机车出口的最大订单。
